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标志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进入了分类管理新时代,民办高校正迎来改革发展的春天。同时,我国民办本科高校也面临着提高办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的重任。科研工作作为提高民办本科高校综合办学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之下,由浙江树人大学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树大研究院)自2012年起连续5年发布《中国民办本科高校及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评价年度研究报告》,对中国民办高校的科研竞争力进行跟踪式研究、分析和评价,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成为学生、家长、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评价民办高校的重要依据。《2016中国民办本科高校及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树大研究院第5次发布的科研竞争力排行报告。
一、评价体系和数据来源
为最大限度保证客观、公正、系统、动态和可持续地评价民办本科高校及独立学院在科研方面的历史积累和现实状况,《报告》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和指标遴选上,坚持系统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可重复验证和符合实际等六项原则。
每个指标数据都采集于国家和社会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文件材料,均公开可查。包括Web of Science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网站、科技部网站、教育部网站等。2016评价依据2015年的科研数据(70%的权重)和2014年的科研数据(30%的权重)。
二、评价对象
排行依据教育部官网所公布的“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根据该名单,截至2016年5月30日,全国共有民办普通高校734所。其中,317所民办专科(高职)院校,151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和266所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院校的科研暂时不列入评价范围。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发展基础、发展路径上有较大区别,课题组对这两类民办高校分别评价,形成了两个榜单。
三、评价结果
1、民办高校科研竞争力前30强
2、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前40强
3、各省、市、区民办高校科研竞争力第一名
四、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
从《报告》数据来看,课题组得出以下几点研究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第一,从近些年发布的《报告》数据变化趋势来看,我国民办高校科研水平进步明显。我国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科研工作与部分科研实力较强的公办学校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但从纵向上比较发现,这两类民办高校在科研竞争力上都有明显进步,后发优势明显。部分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科研实现较大突破。例如,浙江树人大学徐绪卿教授2015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民办院校办学体制与发展政策研究》,这是近五年来我国民办高校首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获批1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在数量上均创下历年之最。部分民办高校在科研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科研实力趋于稳定,在部分特色研究领域形成了自身独有的优势。
第二,我国民办高校科研水平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从区域来看,东部和中部的民办高校科研起步较早,科研水平相对较高。就民办本科高校而言,浙江、海南、湖南、江苏、山东等五省居科研竞争力的前列;就独立学院而言,浙江、广东、福建、黑龙江、河南等五省居于科研竞争力排行榜的前列。
第三,科研建设提升了民办高校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科研工作营造了学校的科研氛围,为更多教师创造了科研成长的平台,提高了民办高校吸引、凝聚高水平教师的能力,使科研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良性循环。部分民办高校通过对自身发展战略、发展路径、发展模式等问题的研究极大地促进了自身的发展。一些民办高校解决了区域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难题,提高了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增进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
课题组认为,当前我国民办高校已经到了需要高度重视科研的阶段。首先,民办高校领导需要重视科研工作,“克服应用型高校不需要科研”的片面认识,从理念和制度层面切实加强科研工作的指导,培育一支能研究善应用的教师队伍,为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高水平师资。第二,民办高校的管理者需要重点关注和支持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大对于科研经费的投入,为科研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制定更加富有激励性的科研政策,鼓励和引导教师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其次,民办高校在科研工作中应找准定位,发挥优势,重点突破,突出研究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保持量的适度发展基础上,更加需要重视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更加重视教学教改的研究;最后,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政府的和社会的支持,扩大民办高校办学资金的来源途径,为学校科研能力和水平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共同为民办高校办学质量的提高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