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与年龄结构是人口两个最基本的自然结构,反映了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构成状况。人口性别年龄结构是过去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人口自然增长和人口迁移变动综合作用的结果,又是今后人口再生产变动的基础和起点,不仅对未来人口发展的类型、速度和趋势有重大影响,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也将产生一定的作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七人普”)结果显示,我省人口性别比快速上升,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回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人口抚养比较快上升。
一、人口的性别结构
人口性别结构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构成中,新出生的男性或女性各在其总人口中的比例,通常用“性别比”来衡量。它包括总人口性别结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少年人口性别结构、劳动年龄人口性别结构、老年人口性别结构等。从“七人普”数据分析,浙江省人口性别结构有以下特点:
(一)总人口性别比快速上升,来自外省人口性别比较高。
总人口性别比是指总人口中男性与女性人口数量的比例关系,表示每100名女性人数对应的男性人数。浙江省“七人普”数据结果表明,浙江省2020年总人口的性别比为109.04,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六人普”)的105.69大幅上升3.35,超过国际通行标准上限(105)4.04。从历次人口普查结果看,大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1953年的110.83快速下降到2000年的105.51的最低点,第二阶段是从2000年到2010年的十年,保持基本平稳,从“六人普”再到“七人普”为呈快速上升的第三阶段,我省人口性别比呈现U字形。2020年浙江省总人口性别比之所以快速走高,主要是来自外省人口的性别比快速上升所致,2020年来自外省人口性别比高达140.99,较2010年上升16.18,比总人口性别比高出31.95。省外人口的迁徙流入对浙江省总人口性别比的影响越来越突出。
图2-1 历次普查总人口性别比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下降,地区间差异明显缩小。
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叫婴儿性别比,以每出生100个女婴数对应的出生男婴数来表示,在正常的社会和自然状态下有一个相对恒定的数值。2020年浙江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13,分别较2010年(118.94)、2000年(113.86)下降8.81和3.73,浙江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得到改善,逐步向正常数值靠拢。
表2-1 2000年以来历次普查分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女性=100)
2000年 |
2010年 |
2020年 |
|
合计 |
113.86 |
118.94 |
110.16 |
杭州市 |
107.31 |
110.77 |
107.71 |
宁波市 |
112.77 |
117.61 |
109.57 |
温州市 |
127.36 |
131.85 |
114.19 |
嘉兴市 |
103.86 |
109.34 |
105.64 |
湖州市 |
105.29 |
105.72 |
106.64 |
绍兴市 |
107.33 |
110.36 |
111.08 |
金华市 |
117.18 |
125.24 |
111.7 |
衢州市 |
109.93 |
110.28 |
109.32 |
舟山市 |
103.43 |
105.57 |
110.36 |
台州市 |
116.07 |
125.23 |
113.61 |
丽水市 |
113.47 |
108.59 |
109.31 |
11个设区市中有7个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较2010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温州市、金华市和台州市均较2010年呈现2位数下降。出生人口比最高的温州市(114.19)比最低的嘉兴市(105.64)高出8.55,极差值较2010年缩小17.73,各设区市间差异缩小(表2-1)。
(三)0-14岁和65岁及以上人口性别比略降,15-64岁人口性别比增高明显。
0-14岁人口性别比自1982年(107.69)缓慢增高以来,在2010年达到顶峰(114.03),2020 年(113.22)开始出现回落,较2010年降低0.81,但较总人口性别比仍高出4.18。
15-64岁人口性别比为111.21,较2010年(105.42)高出5.79。来自省外的15-64岁人口性别比高达143.77,比全部常住的15-64岁人口性别比高出32.56(如图2-2),而2010年仅高出18.64。
图2-2 全部常住和来自外省的0-14岁及15-64岁人口性别比(女性=100)
65岁及以上人口性别比为94.18,较2010年(96.93)下降2.76。其中,65-74岁人口的性别比(98.18)较2010年(106.39)下降8.21。
表2-2 各年龄组性别比(女性=100)
年龄组 |
性别比 |
年龄组 |
性比别 |
年龄组 |
性比别 |
0-4岁 |
110.66 |
35-39岁 |
111.21 |
70-74岁 |
97.23 |
5-9岁 |
114.21 |
40-44岁 |
108.99 |
75-79岁 |
96.14 |
10-14岁 |
114.98 |
45-49岁 |
107.00 |
80-84岁 |
89.94 |
15-19岁 |
117.81 |
50-54岁 |
107.28 |
85-89岁 |
76.73 |
20-24岁 |
121.49 |
55-59岁 |
106.18 |
90-94岁 |
65.37 |
25-29岁 |
118.71 |
60-64岁 |
104.81 |
95-99岁 |
53.55 |
30-34岁 |
114.08 |
65-69岁 |
98.85 |
100岁及以上 |
43.26 |
(四)各设区市人口性别比均较2010年有所增长,但性别比地区极差值缩小。
由于受经济发展、地理环境、人文风俗等因素影响,浙江省11个设区市的人口性别比也表现各异。与2010年“六人普”相比,各市区市人口性别比均有增长,其中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舟山市人口性别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口性别比最高的温州市(112.86)比最低的衢州市(104.26)高出8.60,极差值较2010年(9.84)缩小1.24。
表2-3 2010年、2020年浙江省各设区市人口性别比(女性=100)
地区 |
2010年 |
2020年 |
地区 |
2010年 |
2020年 |
合计 |
105.69 |
109.04 |
绍兴市 |
101.09 |
104.71 |
杭州市 |
105.04 |
108.67 |
金华市 |
107.5 |
111.46 |
宁波市 |
104.34 |
109.05 |
衢州市 |
104.09 |
104.26 |
温州市 |
110.93 |
112.86 |
舟山市 |
110.43 |
111.94 |
嘉兴市 |
101.65 |
108.79 |
台州市 |
106.73 |
108.28 |
湖州市 |
103.33 |
107.73 |
丽水市 |
105.78 |
106.50 |
二、人口的年龄结构
人口年龄结构也称人口年龄构成,一般可将人口年龄分为0-15岁人口、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60岁及以上人口三个年龄组。各个年龄组的人口在其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就是人口的年龄结构,通常用百分数表示。
(一)高龄人口比重上升,人口老龄化加剧。
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一方面生活水平、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带来的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另一方面由于政策、外部环境等导致的女性生育意愿降低引起的生育水平的下降,人口老龄化是必然出现的一种趋势。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浙江省60岁以上人口由2010年的755.86万人,上升至2020年的1207.27万人,较2010年增长59.72%,年均增长4.79%。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2010年的13.89%上升至2020年的18.70%。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增长更快,由2010年的107.30万人,增至2020年的175.31万人,较2010年增长63.37%,年均增长5.03%。面对不断加剧老龄化问题,政府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关注医疗服务、养老保险等方面,比如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等。
(二)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出现回落,但来自省外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上升。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劳动年龄人口(16-59岁)比重为67.01%,较2010年(71.80%)下降4.79个百分点。来自外省的劳动年龄人口占全部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为32.62%,较2010年(26.87%)上升5.75个百分点。浙江发达的经济环境、丰富的就业机会、积极的就业政策吸引了大量来浙就业人员。
(三)0-14岁比重平稳上升,各学龄组人口变化趋势不一。
2020年浙江省0-14岁人口比重为13.45%,较2010年(13.21%)略有上升,较2000年(18.06%)下降4.61个百分点。同时,3-17岁各学龄组人口变化趋势不一(见表2-4)。总体来看,浙江省3-17岁学龄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比重为13.54%,较2010年下降0.81个百分点。分组来看:3-5岁学龄前儿童比重从2010年的2.74%上升到2020年的3.01%;6-11岁小学适龄人口从2010年的5.10%上升到2020年的5.48%;但12-17岁的中学适龄人口却从2010年的6.50%下降到2020年的5.04%,下降明显。3-5岁学龄组人口数占比升高与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有关。同时,由于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增加,传统的生育观念发生改变,使得3-17岁学龄组人口数量减少,占总人口数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
表2-4 浙江省各学龄组人口构成情况
单位:万人,%
学龄组人口数 |
占总人口数比重 |
|||
2010年 |
2020年 |
2010年 |
2020年 |
|
合计 |
781.26 |
874.11 |
14.35 |
13.54 |
3-5岁 |
149.37 |
194.27 |
2.74 |
3.01 |
6-11岁 |
277.84 |
354.1 |
5.1 |
5.48 |
12-17岁 |
354.05 |
325.74 |
6.5 |
5.04 |
(四)老年抚养比快速上升,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失。
人口抚养比也称人口负担系数,指人口总数中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它表明全社会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所负担的非劳动年龄人口数。国际上通常将0-14岁人口和65岁以上人口与15-64岁人口的比例,分别称为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二者之和即为人口抚养比。通常用人口抚养比下降来定义人口红利,即当一个国家的人口抚养比较低时,可为经济发展创造比较有利的人口条件,人口红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必然产生数量与质量的转换,并经过转换形成巨大的可持续发展动力。
从历次普查数据可以看出,总抚养比一改自1964年持续下降的趋势,2020年开始反弹,较抚养比最低的2010年升高7.34,逼近2000年水平。其中,少儿抚养比上升速度较慢,较2010年升高1.30,而老年抚养比快速上升,较2010年升高6.05,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失。
表2-5 历次普查的抚养比情况
单位:%
年份 |
总抚养比 |
少儿抚养比 |
老年抚养比 |
1953 |
64.80 |
58.08 |
6.72 |
1964 |
83.25 |
75.57 |
7.68 |
1982 |
53.99 |
45.12 |
8.87 |
1990 |
43.10 |
33.33 |
9.77 |
2000 |
36.95 |
24.73 |
12.22 |
2010 |
29.11 |
17.05 |
12.05 |
2020 |
36.45 |
18.35 |
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