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宁波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记嘱托、勇扛使命、争先进位,坚定不移锻强硬核实力,大力推进港产城文深度融合发展,港口、开放、制造等特色优势不断增强,城市竞争力、创新力、美誉度全面提升,“八八战略”在宁波的实践结出丰硕成果。
一、高质量发展蹄疾步稳,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一)城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2年以来,全市经济总量迈过八个千亿台阶,从6862亿元提高到2021年的14595亿元,居全国内地城市第12位、副省级城市第7位、计划单列市第2位,年均增速达到7.1%。人均GDP从2012年的8.6万元提高到2021年的15.4万元,按年均汇率折算,突破2万美元,达到23858美元。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从2012年的1537亿元、726亿元提高到2021年的3264亿元、1723亿元,年均增速分别达到8.7%和10.1%。2021年宁波表现尤为突出,GDP总量稳居全国城市第12位,与第11位天津的差距缩小至1100亿元,领先第13位青岛的优势扩大为458亿元;2186亿元的GDP增量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8,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4,在长三角城市中排名第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成都,跃居全国城市第10位。2021年宁波以全国0.1%的国土面积、0.68%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28%的GDP、1.61%的财政收入和3.51%的外贸出口。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开局顺利。高分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在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位列30个省会、副省级文明城市中的第5位,获中央文明办通报表扬;连续第12次荣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
(二)制造优势进一步凸显。2021年,宁波位列“中国先进制造业百强市”第六,年产值百亿以上企业25家,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17家,境内外制造业上市企业超过百家。全市工业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达到22108亿元,是2012年的1.8倍;工业增加值突破六千亿元,达到6298亿元,是2012年的2.0倍,总量跃居全国城市第7位。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919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63家,稳居全国城市首位,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182家,居全国城市第三位。
(三)服务业发展取得新突破。2021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七千亿元,达到7242亿元,是2012年的2.4倍;年均增速达到7.7%;占GDP比重由2012年的44.1%提高到2021年的49.6%。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达到1762亿元,是2012年的2.6倍。金融业增加值首次突破千亿,达到1063亿元,是2012年的2.4倍;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6万亿元和2.9万亿元,是2012年的2.3倍和2.5倍,年均分别增长9.5%和10.8%。
二、民生服务不断优化,共富先行扎实起步
(一)居民收入水平保持前列。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就业创业互促共进。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73869元和42946元,是2012年的1.9倍和2.3倍,在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3位和第1位;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72,比全国、全省分别低0.78和0.22,比2012年缩小0.33;区(县、市)之间居民收入最高和最低的倍差为1.43,比2014年缩小0.18;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9217元,高出全国农民平均收入286元;居民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至50万元群体比例扩大到76.6%,比全省高4.2个百分点。
(二)城乡建设品质大幅提升。2021年全市城镇化率为78.4%,比2012年提高9.3个百分点。城市发展格局大幅提升,建成区面积由457.1平方公里扩大到645.7平方公里,建成栎社国际机场三期、甬台温沿海高速等重大交通工程,宁波西枢纽、通苏嘉甬高铁等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达到183公里。大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累计改造老旧小区3408万平方米、城中村2000万平方米、棚户区11.3万户,新增“三江六岸”滨江休闲带等绿道1100公里。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6个、示范乡镇67个、特色精品村193个,横坎头村等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生活垃圾分类、污水治理、公厕改造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宁波成为首批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三)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2021年,在甬高校15所,全日制在校学生18.4万人,比2012年增加3.9万人;宁波大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入围国家“双一流”“双高”建设名单。省特色示范普高比例达到65%,成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医疗卫生水平稳步提高。2021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787家,其中医院198家,分别比2012年增长18.6%和83.3%。按户籍人口计算,每千人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医师(含助理)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从2012年的4.8张、8.4人、3.3人和3.1人提高到了2021年的7.3张、13.4人、5.5人和5.7人。社会保障更加完善。实现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突破200万人,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70%,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医保惠及非甬籍学龄前儿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助餐服务基本实现村(社)全覆盖。
三、创新驱动提档加速,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一)创新策源能力不断增强。R&D支出占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2.04%上升到2021年的2.76%。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甬江科创区、软件园建设全面推进,甬江实验室启动建设,引进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46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3300个。攻克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26项。专利授权量突破7万件,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988项。高端人才加快集聚。支持全职顶尖人才项目12个、甬江人才工程项目1468个,新增高技能人才30万人,新引进大学生67万人,人才净流入率居全国城市前列。2020年建成宁波院士中心,首批34名院士签约入驻,其中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院士12位。
(二)市场主体加快培育。2020年、2021年连续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2021年新设各类市场主体22万户,增长16.7%;累计市场主体突破120万户,达到120.8万户。新增“小升规”企业5100多家、规上工业企业数突破万家,“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273家,9家企业进入中国企业500强,16家企业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三)新兴产业较快增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从2018年的609.8亿元提高到2021年的1001.1亿元,年均增长18.0%,占GDP比重从5.4%提高到6.9%。2021年规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占比分别达到58.8%和54.0%,比2012年分别提高32.2和16.6个百分点。规上服务业中,2021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53亿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445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2.3倍和4.3倍。
四、硬核实力持续锻强,开放合作全面提升
(一)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成效显著。完成宁波港、舟山港合并,持续完善港口基础设施体系、集疏运体系和智慧管理体系,港口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已与100多个国家(地区)的600多个港口建立贸易往来关系,集装箱航线总数达到287条,其中远洋干线134条。2021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2.2亿吨,连续13年蝉联世界首位;集装箱吞吐量3107.9万标箱,居世界第三位;在全球航运中心城市综合实力排名中,超过东京,跻身前十。
(二)外贸进出口跨越式发展。2021年宁波口岸进出口超过2万亿元,达到2.05万亿元,占全国比重达5.25%,比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自营进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元,达到11926.1亿元,成为全国第6座外贸万亿城市,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仅次于深圳,排名第2(2020年超过广州)。2021年全市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786.1亿元,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超千亿城市,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单量连续4年全国第一,海外仓数量占全国1/6。2021年全市完成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额1401.9亿元,其中出口额947.0亿元,进口额454.9亿元。全年承接服务外包执行额526.0亿元,增长20.4%,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287.4亿元,增长25.2%。
(三)对外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持续优化外商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2021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32.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7%,累计引进外资642亿美元。至2021年年末,包括德国戴姆勒公司在内,全市共有69家世界500强企业投资153个项目。深化国际友城交流合作,成功举办3届世界“宁波帮·帮宁波”发展大会,建成国际邮件互换中心。
五、绿色发展稳步推进,大美宁波图景展现
(一)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步伐加快。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2016年以来共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42家。加快发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光伏装机容量居全省首位。单位GDP能耗、水耗比2012年分别下降29.8%和48.5%。化肥、农药使用连续5年“零增长”。
(二)大气和水污染整治取得较大进展。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地表水环境整治,2021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9%,PM2.5平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分别比2012年上升2.5个百分点和下降57.1%。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提高到87.5%,连续4年获省“大禹鼎”;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达到100%;近岸海域水质稳中有升。
(三)推进生态整治修复。坚决清理整治“大棚房”、违建别墅问题,扎实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实施山水林田湖海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整治海岸线110.7公里,修复废弃矿山218处。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2021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4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9个。
回顾过去十年,宁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放大特色优势,做强核心功能,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显著进步。当前是宁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波将继续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坚决扛起新发展阶段历史使命,在高质量发展中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为全国全省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